2022年綠能躉購費率出爐!太陽光電平均降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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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今(28日)正式公告「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備受關注的太陽光電有所調整,草案原改為1年為3期,正式公告版本恢復為1年2期,且因應疫情關係,部分小屋頂型光電費率與去年第4季相同,地面型、水面型光電約降0.5%,太陽光電平均降幅約0.3%;另也可見政府鼓勵小型綠能,包括小水力、地熱級距增加外,費率也較去年高。

能源局正式公告的111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僅太陽光電和草案相比變動較大,包括恢復為1年2期,按容量級距區分費率,躉購費率介於每度3.8680元至5.8952元;考量國內疫情,屋頂型費率予以緩降,另有關加強電力網、特高壓升壓站與輸電線路及併網工程等成本費用,訂定各項額外費率,反映案場併網成本及其差異性。

政府也積極鼓勵小水力發電,不及2MW的小水力去年費率為3.1683元,能源局表示,為反映近年枯水期影響發電現象,調整年售電量參數,費率不降反升為每度4.1539元;地熱被視為重要新綠能,增訂不及2MW容量級距外,固定20年、階梯式等躉購費率都比去年提高。

其餘生質能發電、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海洋能發電等均維持與草案相同。值得注意是,全新增加的海洋能給到每度7.32元,農業廢棄物也有5.1407元,鼓勵業者意味濃厚。

在其他獎勵機制方面,也和草案一樣,包含新增地熱、小水力的原民利益共享機制、台東地區納入太陽光電區域加成機制、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之費率適用條文外,其他如離島加成、階梯式費率、太陽光電之高效能模組加成、區域加成等110年度獎勵措施,均予延續。

文章轉載至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