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拚綠能 十萬戶違建可就地合法
高雄市政府鼓勵綠建築,屋頂加蓋的違建改設光電設施即可取得使用執照。 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府修法放寬屋頂或一樓車庫加蓋的違建,只要依高雄厝設計辦法改善為綠能設施,即可取得使用執照,最近已有美濃一棟違建依此就地合法,是高市第一例。市府估計高雄十餘萬戶違建只要願依規定改善,都可解套。
以往各縣市的違建被查報後若期限內未改善只能拆除。高市府工務局前年頒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上月初修訂,民眾住家若屬屋頂或一樓車庫加蓋的違建,只要改善符合高雄厝規範可就地合法。
工務局長趙建喬表示,縣市合併後,大高雄許多違建既不符合建築法規,也影響都市景觀。目前查報十二萬戶,絕大多數屬於自行增建屋頂鐵皮、一樓車庫加蓋。
趙建喬說,屋頂或一樓車庫加蓋的違建沒有妨害公共安全、結構安全的疑慮。修法後,屋頂加蓋的違建改設太陽能光電設施,違法加蓋的一樓車庫只要打造露台且一半以上面積設光電設施或綠化植栽,都可合法,兼具創造綠能效益及美化都市景觀,一舉數得。
不只既成違建,新大樓也可申請依高雄厝設計,取得把兩公尺的陽台延伸到三公尺等建築優惠。因有具體回饋計畫,不少建商紛紛投入興建綠建築,市府估計近八十棟的綠建築大樓正在施作。上揚建設在大寮推出「高雄厝一號」別墅案就規畫為綠建築,屋頂設有整片的太陽能光電板。
趙建喬表示,建築法令規範屬地方自治法範疇,縣市府可制訂相關辦法,但需報內政部核准。高市府突破法令限制的作法,引起產業界注目,包括屏東市也跟進,訂定綠建築自治條例和屏東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