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化農地種電大縮水 土地活化淪空談?

這片地種番薯、花生、稻米、甘蔗,以前每年收成兩次。」雲林縣口湖鄉成龍村的地主們你一言、我一語,描述著良田養活幾代人的過往,手比的卻是前方一窟窟深黑的死水。

 

然而,更驚人的是,嚴重的地層下陷,讓土地公廟、祖墳都從坐落田中央,變成浸在水中央。「一九八六年,韋恩颱風撲台,造成海水倒灌,已經荒廢三十幾年了。」李大哥指著水面上僅可見屋頂飛簷的小廟,一臉黯然地說。

 

這荒廢已久的積水地,原本有望翻身成為綠能用地,卻因三年來政府政策反覆,地主至今仍是望地興嘆。

 

二○一五年,農委會調查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確實屬於不利耕作的農地,而後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辦法》,限制僅有農業主管機關公告的不利耕作農地,才能申設綠能設施,就為避免推動綠能,卻形成「與農搶地」的爭議。

 

耗時兩年談妥種電
三月一紙公告重新歸零

 

農委會訂出詳細條件與流程,從是否屬於耕作困難區、三年內未產出稻作、缺乏灌溉用水等條件,逐步審視,在二○一五年八月,公告全台可申設範圍,包括雲林縣(台西鄉、四湖鄉、口湖鄉)、嘉義縣(東石鄉、布袋鎮)、彰化縣(芳苑鄉、大城鄉)共十八個區域,總面積一二五三公頃,占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農業用地的一.三%。

 

公告後的兩年間,太陽光電業者積極進駐,逐一找到地主,花好幾個月反覆說明、取得地主信任,再跑行政流程。以口湖鄉的用地為例,一名地主平均僅持有三分地,業者要找齊三至四名地主才能整合到一甲地,設置裝置容量達一MW(megawatt,百萬瓦)的光電設施;因此,開放範圍影響裝置規模,再影響變電站規畫,牽一髮而動全身。

加上許多地主田地鹽化,早已放棄務農、舉家搬離,業者四處奔波,才談妥一塊地,簽約至少花上半年,到行政機關辦手續,又是一年以上的過程。就在好不容易備齊文件、等待電業籌設許可的同時,農委會今年三月中的一道「突襲」,又將這一切歸零。

 

在三月十六日的行政院公報中,農委會修正可申設綠能設施的範圍,將前述十八個區域中的六區,做大幅度限縮,刪減面積達二二一公頃,占原來可申設面積的一七.六%。像是李大哥家族,緊鄰成龍公墓納骨堂,與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台六十一線)的泡水地,全都被排除在綠能區外。

 

「刁難啦!上頭喊要發展綠能,結果是這樣,地圖拿來就隨便畫叉,官員都是書呆子啦!」李大哥埋怨,原本期盼積水深達七十公分的土地,可以交給太陽光電業者活化,等著日後發電收租,如今政策又改變。「完全都沒作用的地,竟然被取消、不能種電,官員還說這是養殖區,以為有水就能養喔?」李大哥嗓門一吼,周圍的地主全都心領神會地笑出聲來。

 

原來,農委會今年縮減面積的理由,是因為部分地區與養殖生產區重疊,為了照顧農漁民的生計,故排除在申設綠能設施的範圍外。然而,這一理由卻令地主大感困惑。

 

昔日認定不利耕作
今保留養殖區不准種電

 

據了解,七○年代養殖業興盛時,一度有地主私挖魚塭;不過,大量超抽地下水來養殖,造成地層下陷、海水倒灌、地下水及土壤鹽化,正是農委會二○一五年,認定當地不利耕作且無法復耕的主因,如今卻又要求將地保留做養殖區,著實讓地主摸不著頭緒。

 

劃地程序中,農委會雖為主管機關,但決策基準是雲林縣農業處提供的資訊。農委會企畫處處長蔡昇甫說,此次變更是地方政府權衡綠能與養殖後,決定保障弱勢漁民,但也給綠能業者兩個月緩衝,農委會則要求雲林縣政府,加速審查申請。

 

「我們從來不知道自己的農地竟被劃進養殖區,但農委會和雲林縣政府卻說要過半的地主同意,才可能重新規畫。」發起兩百位地主連署的自救會會長李春玉說,她家的地以前種稻米和花生,冬天有柑仔蜜(小番茄),從沒有做過養殖,也不在官方統計口湖鄉僅有的一%養殖區內,她更憂心養殖業比率如此低,卻又將兩百多公頃保留做養殖,恐怕無人來租,土地長年無法利用,導致人口外流持續惡化。

 

「曾有人形容『台灣最窮的縣是雲林縣,雲林縣最窮的鄉是口湖鄉』,但以前不是這樣。」李春玉嘆了一口氣說,過去村裡人丁興旺,她就讀成龍國小時,一個年級至少有兩班,每班四、五十人,與她小學同窗的村民也說,兒時過年都沒辦法休息,忙著種花生、挖番薯,家裡農事忙不完,小孩子偷懶就會挨揍。

 

但是一九八六年的韋恩颱風,與一九九六年的賀伯颱風先後重創口湖,灌溉水路遭破壞,海水灌進下陷田地、長年不退,部分區域積水就算退去,但土壤鹽化無法種植,農民只好紛紛出外做工,許多村民都舉家到豐原、台中一帶,甚至北上工作。

 

「成龍國小不是山區,也不偏遠,現在卻得跨好幾個庄才湊出一個班,一班也才十幾個學生,有一年只剩九個孩子入學。這片田本來可養活許多人家,現在都靠出外工作的人寄錢回來。」李春玉感嘆說道。

 

事實上,二○一五年的種電政策,曾給了這些土地重獲經濟價值的機會,農委會新聞稿明白寫著,這些區域生產力低、長年無農耕,「為活化土地,適度維護農民收益,故列為得設置綠能設施地區。」

 

更進一步地說,由光電業者承租後,政府不必再付出每年每分地三千元的休耕補助,地主改從業者手中,收取每月每分地三萬五千元的租金,算盤撥一撥,也難怪地主要氣得跳腳。

 

稱基金會反對種電
結果是農委會大搞烏龍

 

況且,地主會如此反彈,正因為這不是第一次政策急轉彎,去年七月就差點因為農委會接到「烏龍」陳情而翻盤。

 

農委會去年七月指稱,在公告可申請架設太陽能板的十八區之中,有兩區鄰近成龍溼地(約九十四公頃),因長期關注溼地保育的觀樹基金會關切,指出應保育生態資源,因此要求農委會研議取消種電。

 

當時,天泰能源集團已與這兩區地主談妥,待向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聽聞此事,趕緊找上觀樹基金會,雙方一碰面,發現根本是烏龍一場;觀樹基金會表示,並未向農委會陳情,更遑論要求取消種電。

 

於是在各方要求下,農委會在口湖鄉舉行公聽會徵集意見,觀樹基金會代表搶先發言,明白表示,「從頭到尾沒有反對太陽能板設置,只是想了解工法,以及會不會影響候鳥生態。」主持會議的口湖鄉鄉長林哲凌再三詢問:「你確定、確定嗎?」觀樹基金會與會代表再次說出:「我們沒有不歡迎太陽能業者來。」

 

太陽能板對候鳥的影響究竟大不大?天泰總經理陳坤宏解釋,所謂影響候鳥的「湖泊效應」是個假說,且國外相關案例是一大片沙漠中設置的太陽能板,對鳥類而言,彷彿是水源地,才會造成鳥類俯衝、撞擊,「台灣沒有這類沙漠地形,裝置周邊也有樹叢等更適合降落的地點,鳥類不至於往太陽能板衝撞。」陳坤宏說。

 

於是公聽會後,縮減面積一事被擋了下來,然而時隔不到一年,農委會又直接刪減用地面積,對業者而言,可謂是青天霹靂。在刪掉的兩百多公頃中,天泰已經談定了五十公頃,算是受害大戶。按面積計算,天泰估計此處約可建置裝置容量達六十MW的光電設施,粗估建置成本約三十億元新台幣,二十年售電收入大約一百億元。

 

為了這項商機,天泰已投入龐大成本,迄今光是公證費用與付給地主的訂金,已超過三千萬元,為了彌補缺乏饋線而投入建置變電站的土地成本、技師規畫費用,又是另一筆三千萬元。如今,這些都可能化為泡影。

 

「兩年前農委會說已做了完整盤點,確認這些區域對農業生產不會有任何衝擊,照農委會看起來這麼嚴格的原則,業者當然會相信,才去做開發,怎麼現在又說有衝擊?」陳坤宏語帶無奈地說。

 

蔡昇甫則解釋,政府須考量多數人認同的方向,「不是業者已經相中這塊地,政府就要為其排除所有困難。」他說過去也曾有採納公民團體意見,或是生態保育觀點,而變更開發方案的前例,且據他了解,其他業者都願意轉往其他區域開設電廠,「還有很多區域可以申請,目前沒有綠能用地不夠的問題。」蔡昇甫說。

活化不利耕地美意
恐會變調成為掮客肥肉

 

不過,業者提出二○一七年十二月雲林縣政府的公告,內容顯示,經調查,養殖業僅有下崙及下湖口兩區,也就是農委會公告的第八區和第十三區,但這兩區卻不是刪減幅度最大的區域;甚至沒有養殖業的第十一區竟完全被排除。這令業者與地主質疑農委會保護漁民的說法。蔡昇甫則回應,就如同規畫好工業區,仍可能出現閒置工業區土地的概念,目前規畫先保留養殖區,未來也尊重地方政府,可再徵集民意做調整。

 

此外,地方傳出,因光電業者承租價格,是休耕補助的十倍,利益加上政府推綠能的驅力,有人喊出「公告面積不會減少」,要將如今被刪的兩百多公頃,從其他地方補回來,而可能的區域就是口湖鄉隔壁的水林鄉;據悉,掮客已聞風開始收購目前未開放種電的水林農地。若傳聞成真,活化不利耕地的美意,恐變調為掮客兜裡的肥肉,賠上真正該保住的可耕作地。

 

一紙公告,讓各方怨聲載道,甚至衍生暗盤,若不能平息此事,恐怕會重創雲林「農業、綠能」雙首都形象。